近日,市科技局印发了《黄冈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理解和实施《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2022年11月,黄冈市科技局印发实施了《黄冈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黄科技通〔2022〕51号),目前,该《办法》已到2年有效期。为做好政策有序衔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冈市科技特派员队伍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黄冈市科技局参照《湖北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鄂科技规〔2023〕1号),结合工作实际,对2022年11月发布的《黄冈市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制定了《黄冈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过程
《办法》先后多次征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并按程序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在吸纳建议和意见基础上,对《办法》初稿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19条。主要包括总则、工作职责、选派与管理、工作站建设、组织保障及附则等。
第一章“总则”共2条,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和工作站的概念和范围。
第二章“工作职责”共2条,明确了科技特派员职责,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市直高校院所和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第三章“选派与管理”共7条,明确了科技特派员选派原则、选派程序、派驻服务、日常监管、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
第四章“工作站建设”共2条,明确了工作站建设标准和备案管理要求。
第五章“组织保障”共4条,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待遇保障以及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第六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实施时间、有效期、适用对象和解释权限。
四、政策亮点
首次明确派出单位职责,建立不定期暗访、抽查、通报批评和黑名单等管理机制。坚持以绩效结果为导向,明确了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权重、考核等次、退出机制等,建立了相对科学完备的绩效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