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我局起草了《武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2月25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传真):85336847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
邮 箱:whzccjc@163.com
邮政编码:430015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武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强重点产业链竞争力,依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武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是指以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等为建设主体,以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和风险防控为目标,通过开展产学研服合作等,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弥补共性技术短板、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高价值专利或专利组合的创新载体。
第三条 培育中心原则上应围绕国家、省、市科技创新重大部署、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聚焦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布局建设。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培育中心的规划布局与综合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培育中心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
(二)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三)审核培育中心的建设、运行、变更及终止等重要事项;
(四)指导监督培育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宣传,总结推广培育中心建设运行的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