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通知】武汉市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07      阅读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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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责任意识,科学制订办理方案。市《政府工作报告》是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落地。各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即为牵头单位,下同)要统筹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订办理方案,按照“项目化、目标化、绩效化、考核化”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分管负责人,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各牵头单位于2025年2月5日前将制订的办理方案、督办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填报样式见附表1、2)。

二、严格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办理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统筹抓总作用,提高站位、强化领导,主动担当、整体推进,与责任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推动目标任务协同共进、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需提请市人民政府协调的责任事项以及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任务硬账硬结。各相关单位要强化交账意识、指标意识,定期梳理盘点、自查自检,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自2025年第二季度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20日前,将责任事项完成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填报样式见附表3)。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予以通报,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

责任分解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二)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二、十一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在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上加力提效,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做强消费主引擎

1.加快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2.实施传统消费提升行动。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促进绿色消费,持续释放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潜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广武汉十大伴手礼、十大名菜、十大名点,举办展会节事活动1100场以上,开展“乐购武汉”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旅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4.实施新型消费培育行动。培育100个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商圈,打造18个直播电商集聚区,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积极拓展数字消费、服务消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体育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6.加快开发数智诊疗、家用机器人、新一代低空飞行器等消费产品。(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7.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8.实施商业载体升级行动。建设武昌滨江天街等3个消费新地标,引育5家高端酒店,设立市内免税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9.培育推广特色美食街区,新建5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新开品牌连锁便利店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实施品质消费扩容行动。建设“武汉名优”消费品展示中心,打造10个新消费品牌培育基地,推动江汉路、吉庆街、户部巷片区等“老字号”集聚区创新发展,支持开发国货“潮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11.积极发展首发经济,新引进各类首店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夯实投资硬支撑

12.实施项目投资质效提升十大工程,推进2400个亿元以上项目、1050个十亿元以上项目、90个百亿元以上项目建设,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930个,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交通、城市更新、管网管廊、现代水网、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体育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3.深化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谋实谋好“十五五”投资项目库,争取国家在汉布局光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材料、关键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备份基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14.推进产业链招商、基金招商、校友招商,产业项目到位资金5800亿元以上,开工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80个。(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5.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1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人民政府)

——培育外贸新动能

16.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打造汉正街、汉口北内外贸一体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江汉、硚口、黄陂区人民政府)

17.培育“领跑者”企业5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8.壮大外贸主体,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300家以上,进出口规模百亿元以上企业达10家,做强11家内外贸供应链平台和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9.创新外贸业态,积极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推进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10个,创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个、公共海外仓2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0.拓展新兴市场,组织企业境外参展超600家(次),建成15个境外经贸合作处,支持推动企业“抱团出海”,积极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二)在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上聚势突破,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提升创新策源功能

21.加快建设汉江国家实验室科研总部和实验园区,支持在汉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8家湖北实验室产出标志性科技成果10项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2.启动建设国家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设施,加快脉冲强磁场实验装置优化提升等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高端生物医学成像等设施建设任务,推进农业微生物、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设施预研,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23.加快建设东湖科学城。(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

24.争创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5.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3家,实施科技重大专项10个、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00个,开展颠覆性技术攻关15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2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26.推动武创院等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武汉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7.大力发展研发产业,引育企业研发中心、研发型企业1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效

28.深化环大学创新发展带建设,新建创新创业特色街区(小镇)、创新园区(楼宇)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省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3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29.围绕前沿领域和优势产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10家、中试平台2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0.推动科创供应链平台扩面提质。(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汉人才集团、武汉金控集团、武汉投控集团)

31.培育1000名技术经理人,推动30项重大科技成果在汉落地转化,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700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2.建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创新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33.健全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机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35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打造人才集聚高地

34.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35.推动校地共建科创产业园,加快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36.推进市属高校内涵式发展,提升办学层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7.筹建武汉网络安全大学。(责任单位:武汉网络安全大学筹建办公室)

38.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学子聚汉”工程,吸引留汉来汉就业创业大学毕业生30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39.扎实推进“武汉工匠”计划,培育高技能人才800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总工会,各区人民政府,武汉人才集团)

40.优化实施武汉英才计划,引育一批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领域专项人才,创建国家高水平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牵头单位:市人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武汉人才集团)

(三)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争先善为,着力构建体现武汉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加快打造新时代制造强市

41.推进国家信息光电子、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建设,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2.新开工锐科光纤激光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00个,新投产长飞第三代半导体等亿元以上工业项目200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4.加快推进九峰山科技园、筑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实施集成电路强链补链项目10个,光电子信息产业规模突破8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5.规划建设中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牵头单位:武汉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46.推动东风云峰、东风本田新能源工厂等企业释放产能。(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47.培育工业母机领军企业,高端装备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48.开展北斗规模应用试点,推广应用项目80个。(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

49.推进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滚动实施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60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50.加快推进中韩石化炼化一体项目,推动武钢有限高炉低碳改造。(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青山区人民政府)

51.新增人工智能创新平台5家、市级核心产业园3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2.开通低空飞行商业航线10条以上、城市治理类航线1000条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53.建设“航天+”示范产业园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4.布局建设中医药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汉阳、江夏区人民政府)

55.推动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等产业规模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6.推动低空经济、生命健康等产业规模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7.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30家以上、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8.开展“人工智能+”行动,培育壮大量子科技、先进半导体等13个细分领域,推动人形机器人实现产业化,培育“未来之鹰”企业50家,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江夏区人民政府)

——聚力建设国家级现代服务业中心

59.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强做大12个重点行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武汉仲裁委办,各区人民政府)

60.加快打造全国科技金融中心,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模式,发挥武汉基金、江城基金带动作用,推动设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30家以上,新增上市企业8家以上。实施科创金融伙伴工程,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达4000亿元。(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金控集团、武汉投控集团)

61.提升“中碳登”承载力影响力带动力,加快打造全球碳交易注册登记中心、全国碳市场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昌区人民政府)

62.擦亮世界“设计之都”品牌,办好第八届设计双年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

63.做强武汉国际博览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汉阳区人民政府,市城投集团)

64.建设天河国际会展中心。(牵头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投集团)

65.支持筹办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牵头单位:市贸促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66.建设东湖开源社区,筹建开源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局)

67.打造武汉工业软件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8.推动育幼、家政、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各区人民政府)

——加速迈向数字经济一线城市

69.实施“数化武汉”行动,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应用体系化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0.争创全国首批“万兆先锋”城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1.开展数据流通利用建设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区人民政府,武汉投控集团)

72.高性能算力总规模超4500P。(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3.推进国家“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74.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新增数字化产线100条、智能示范车间20家、标杆智能工厂10家,完成5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75.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质量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部署20个垂直行业大模型及应用,小米科技园二期、金山武汉总部、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投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76.实施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揭榜挂帅”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77.稳步推进数据资产化。(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7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3%。(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在打造区域发展新增长极上勇挑大梁,着力增强城市能级和竞争力

——做强城市极核功能

79.统筹建设五大城市组团。(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80.推动中心城区转型做优。高水平建设“两江四岸”核心区,推动老汉口地区转型和汉江两岸联动发展,有序疏解过密人口和非核心功能;(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建设一批特色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楼宇经济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打造滨江数创走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81.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和新兴产业高地,打造“世界光谷”。(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

82.支持武汉经开区加快建设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壮大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牵头单位:武汉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83.支持长江新区加快建设阳逻国际港、科技创新港,构建“两港驱动”发展格局。(牵头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交通运输局)

84.支持临空港经开区加快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国家陆港枢纽,做强“中国网谷”。(牵头单位: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

85.推动新城区融合发展。支持沉湖国际小镇、金口长江军事主题文化区等特色化发展,推动天河空铁枢纽、航天新城等重点板块聚人气、聚产业、聚要素,提升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引领武汉都市圈一体化发展

86.统筹推进武汉新城六大片区开发建设,建成投用华工正源一期等5个中轴线标志性项目,推动“六横五纵”道路建成通车,增强对武鄂黄黄的辐射带动力。(牵头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

87.加快圈域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探索“飞地”、联合招商、园区共建等模式,推动3个共建产业园、6个离岸科创中心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投资促进局,武汉仲裁委办,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88.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责任单位: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武昌、洪山、江夏区人民政府)

89.大力发展临空产业。(牵头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90.推进都市圈航空货运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武汉金控集团)

91.推动光谷长江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武汉枢纽直通线建设,建成通车沿江高铁武宜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2.开工建设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加快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桥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长江新区管委会,黄陂、江夏、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城发集团)

93.推进都市圈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筹运维、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4.实现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5.促进教育、医疗、文旅等优质服务资源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96.促进武汉都市圈与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97.完善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常态化会商机制,落实三年合作行动计划,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武汉仲裁委办)

98.强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创新局、市经信局)

99.加密汉沪、汉港等航空快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0.积极参与中国碳市场大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01.扎实做好对口援藏工作。(责任单位:市民宗委)

102.扎实做好对口援疆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03.扎实做好省内结对帮扶工作。结对帮扶恩施州和宜昌市五峰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结对帮扶三峡库区秭归、兴山、五峰县;(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与神农架林区深度合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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